人类学家王铭铭教授讲座:翻译“礼”
发布日期:2011-12-24 作者:管理员来源:
王铭铭教授先就民国时期中国人类学和新儒家等领域的思想家关于礼的研究进行梳理,他提出,荷兰的高岩对《中国的宗教体系》的研究,其关注的角度都是针对《礼记》的征引,他认为今日的民间宗教是上古礼的一种遗存,礼是一种宗教,会表现在民间宗教中,后者根据有文字的古礼来表演;与之相反的是葛兰言的《中国人的宗教》,他认为围绕着礼而展开的活动、观念、制度都是宗教,认为中国宗教有其特色,跟西方不同,不注重/遵守教条,是一种混杂的宗教体系,对各种教派、宗教有一种兼容并蓄的态度,礼是中国宗教区别于其他宗教的特点,对在婚丧喜庆等事件中如何做事情的规定。礼是中国式的宗教。
后世美国人类学家华生提出othopraxy,来自于葛兰言的概念。这个概念相对于韦伯的正统orthodoxy概念,othopraxy是一种正统,但是以实践为内容的正统而不是以文本和教条,这一概念最近得到贝尔的重申。他们的概念引出来的问题是它能否以宗教来说礼。最近杜赞奇开始重谈不同于亚伯拉罕系的宗教时,礼是否是宗教才再次引起人们的重视。
1930年代初李安宅在《<礼记>与<仪礼>的社会学之研究》中,提出了礼的新鲜认识,他认为礼是一种中间状态,是由于人情和恐惧而形成的神圣性,礼是对于不同界之间的中间/中庸状态,是一种related的状态。1935年,英国人类学家布朗来中国讲学,跟学生特别是李安宅学到了关于中国古代的礼的看法。尽管他来中国之前即对中国古礼的兴趣,但吴文藻要求布朗在讲课中不要过多地涉及古代的内容,这并不排除他受中国学者的影响。1945年即借鉴中国的礼尤其是荀子的礼的理论,对人类学的宗教研究进行改革,使得人类学出现宗教人类学这一分支。他基于社会结构-功能概念,侧重于可观察的社会行为,对于人脑中的信仰,则是虚无缥缈的;他提出礼是一种社会秩序,而不是一种关系状态或规则。这是他和李安宅的两个分歧。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1947)中提出了重要的概念,提出中国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而不是人治社会,针对当时法学家的观点;礼在表达法治和礼治的看法;中国社会有横暴权力和礼治权力。礼不等同于法,是另一种社会秩序。他的同学瞿同祖提出礼包含礼和法的因素,重点强调二者是没有区分不矛盾的,礼可以扮演法律的作用。新儒家的钱穆在《湖上闲思录》中提出,法的重要性在于保护人的权利,而礼的重要性则在于导达人的情感。
他以上述思想家的观点为纲领,对礼进行跨文化和跨历史的考察。
如何对礼进行文化的翻译,莫斯有另一个路径。作为一个社会主义者,他提出了法权社会主义(juridical socialism),他在参观与马克思的设想背道而驰的苏联集权社会以后,始反思社会主义,提出基于资本主义和集权社会主义之间的一种社会形态。《礼物》即有此背景。书中根据萨摩亚人的通嘎概念和毛利人的豪概念,来探讨人和物的关系。通嘎是人和物可以放在一起看的意思,人物不分;豪则是人和物的关系可以升华为一种可以流动的力量,人和物共享一种精神。送礼时同时也将自己送出去,这是礼的第一层意思。第二层意思是送礼受文化范畴的界定,送者和接受者既是人也是物,送者即是接受者,二者都必须回到原来的地方。豪是莫斯的精髓之所在。中国的彬彬有礼,即在于行礼者与受礼者是不分的。他对后世学者的影响,如阎云翔提出社会主义等级制对礼的破坏,杨美慧提出互惠与国家的对立,葛希芝提出礼跟封建王国的再分配相关,跟朝贡方式不同。
王铭铭教授基于上述综述,提出自己的理解。中国历史是一种破裂性社会,自1910年代以后开始出现根绝传统的运动,而近年又出现复兴和回归于礼的运动。如要翻译礼,则须跟古典解释联系起来。在《说文》中,礼跟祭祀(sacrifice)神、祈福(blessing)有关,它又是一种仪式(ritual, rite),还是物本身。礼是好行为的社会作用或社会本身;恭敬的态度或行为以及尊敬或厚待等;还跟巫师通过饮酒进入迷幻状态而通灵或为神所附体有关。如此多义,若以英文表述,则最好的办法,是用礼字的拉丁拼写即li,然后对它进行解释。
在中国历史上,礼自上古开始到他的时代有很多变化,到司马迁提出礼的所指较多那时有点像跟我们今天的理解差不多的,即跟荀子的阐释有关:跟社会等级中人的身份,以及与此相关的人的欲望有关、这才有礼崩乐坏;礼也有限制人的欲望的意思,所以欲望应该限于等级规范之内。礼最早可能是跟乱有关。总之,礼即社会,或文明,或秩序。
延伸考察,历史上曾经有三大板块的礼的体系,即印欧板块,闪米特-阿拉伯传统,和东亚板块。而藏彝走廊则是这三种宗教世界体系的汇聚之地,如拉卜楞寺。更加上当地在三种体系进入之前的那个原生体系,呈现出一种丰富的状态。
讲座后,王铭铭教授与听众互动,回答了诸多问题,涉及生死的中间状态、社会功利主义、原始儒家对礼的理解及仁作为人与物(身心)和人与人关系的理解、莫斯的仁学、人物的混合、礼作为民族志田野调查操作的可能性(掌握和翻译当地社会中的最重要的关键词)、在道家和儒家之间的宗认(如对冯友兰的天地境界的宗认)、西藏经历对礼的思考的启示(西藏作为文明和作为处理多元一体格局的文化)、人类学家如何对待宗教情感(天地境界和超越感)、儒家是否可以理解为宗教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