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1 作者:管理员来源:

 

 

文科各院、所:

根据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9年11月20日发布的《2019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通知》的要求,现将相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动员组织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四川贯彻落实举措,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二、课题申报组织和管理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属于省级课题,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本次立项总数为20项,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研究成果以“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或被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主办的全国性会议、论坛征文等选用的,课题组最高可获追加资助经费2万元。

课题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申报课题由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分别报送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成果要报》、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三、申报资格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中止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申报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已取得博士学位;

3.实际工作部门处级及以上干部。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报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直接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选题

申报人可根据《申报指南》(附件2)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题目,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申报材料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材料,见附件3)一式5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要求12月6日前先交1份《申请书》到社科处203#接受审核后再复印装订。

2.申请书电子档(word格式,见附件3)及申报汇总表电子档(excel格式,见附件4)发送到skc@scu.edu.com,主题标注“XX单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材料”。

六、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到社科处咨询。联系人:刘孝利、龙慧拓联系电话:85401826地址:行政楼203#。

                                                                                                           社科处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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